4月11日,俄罗斯提案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线下电子烟销售禁止公开展示和陈列。提案通过后,对在线平台及电子烟零售店有何影响?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对此,两个至上俄罗斯市场研究员梁嘉森对提案进行了专业解读。
【两个至上原创】4月11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在全体会议上,以90%以上的赞成票支持《关于对俄罗斯联邦个别立法法规进行修改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提案内容包括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线下电子烟销售禁止公开展示和陈列等。该法案将提交俄罗斯联邦议院审核,并等待总统签字。
提案发布后,对在线平台及电子烟零售店有何影响?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这些问题备受关注。对此,两个至上俄罗斯市场研究员梁嘉森对提案进行了专业解读。
总结来说,此内容更改主要两个方面:
电子烟产品零售将禁止公开展示;
禁止网络销售电子烟。
该提案内容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以下为详细解读:
法案内容:
在商店和展馆中进行零售销售烟草产品、尼古丁含量产品和水烟设备。根据本条款,商店是指专门设备、用于销售商品和向顾客提供服务,并配备有商业、辅助、行政和生活设施以及用于接收、储存商品和准备销售的建筑物或其一部分;展馆是指设有销售区域并设计为一个或多个工作岗位的建筑物。
更改内容:在 "水烟 "后加上 "和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两个至上解读:
在俄罗斯烟草制品合规销售点多为TABAK,TABAK商店标准受俄罗斯联邦N15-FZ《关于保护公民健康免受环境烟草烟雾暴露、烟草消费或含尼古丁产品消费的后果》相关内容规定,此条改动添加“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已基本涵盖了市面上大多数雾化电子烟设备,同时展馆销售此类产品也被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目前,电子烟零售在俄罗斯多是通过vapeshop、大型商超连锁、网络商店以及散货摊点等形式进行,监管难度大,流动性强。此条法律修改将卷烟零售场所的管理标准涵盖到电子烟领域,为电子烟制定统一量化标准,方便政府管理。
法案内容:
如果当地没有商店和展馆,允许在其他商业设施中进行烟草制品或含有尼古丁的产品、水烟的交易,或进行烟草制品或含有尼古丁的产品、水烟的交付交易。
更改内容:在 "水烟 "后加上 "和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两个至上解读:
本条主要是对非国家标准烟草零售店和展馆范围销售烟草制品的内容,采用其他类法律允许的烟草产品售卖,例如流动交易,快递到付等方式。而法案新增内容将电子烟类含尼古丁产品设备也纳入其中。
法案内容:
禁止在未经1和2部分规定的商业场所、集市、展览会、通过流动销售、远程销售、自动售货机和其他方式进行烟草产品、含尼古丁产品和水烟的零售交易,除非在第2部分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流动销售。
更改内容:在 "水烟 "后加上 "和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两个至上解读:
内容包括1-2条规定的流通贸易方式,新增内容把含尼古丁产品设备纳入其中。同时,法案明令禁止不在1-2条规定范围内销售尼古丁制品的所有行为,包括非法网络销售,非法批发分销,以及其他非法零售行为。
该条的更改主要是为了限制目前电子烟市场大量非法流通的行为,将电子烟销售行为纳入 联邦烟草监管基本法范围内,为后续执法部门打击电子烟非法市场提供法律依据。
法案内容:
禁止在烟草制品或含有尼古丁的产品零售与商业机构展示和陈列烟草制品或含有尼古丁的产品,但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更改内容:在“含尼古丁产品”一词之后添加“水烟和用于消耗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在“含尼古丁产品”一词之后添加“水烟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两个至上解读:
本条内容是俄罗斯N15-FZ联邦法规定的对于烟草制品和尼古丁产品销售的营业要求,即禁止公开展示和陈列相关产品。法案改动,将水烟和消耗尼古丁产品设备加入,代表,未来电子烟和水烟的销售也将被禁止公开展示和陈列。
目前,电子烟的消费群体多以年轻人为主,造型新颖,颜色鲜亮的电子烟产品很受欢迎。
俄罗斯青少年吸食电子烟问题严重,同时因为俄罗斯电子烟非法市场规模庞大,大量添加剂成分超标的不合规产品在市场流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自今年2月起,俄罗斯已发生数起青少年吸食电子烟死亡或重伤事故,因此引起了俄罗斯国内舆论的群情激愤,使该提案获得了大部分议员的强烈支持。
法案内容:
有关烟草产品或尼古丁含量产品、水烟的信息,在进行零售交易时,卖家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规定,通过在商业场所的销售区域内以黑色字体、白色背景的方式,按字母顺序列出销售的烟草产品或含尼古丁产品、水烟的清单,标明销售产品的价格,不得使用任何图像和图画。在顾客了解了销售的烟草产品或尼古丁含量产品、水烟的清单,并符合本联邦法律第20条的要求后,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在商业场所向其展示烟草产品或尼古丁含量产品、水烟。
更改内容:在“水烟”一词之后添加“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在“水烟”一词之后添加“和用于消耗含尼古丁产品的设备”。
两个至上解读:
本条内容与第4条内容相关联,即对不可公开展示的烟草类制品如何销售的规定,“商业场所的销售区域内以黑色字体、白色背景的方式,按字母顺序列出销售的烟草产品或含尼古丁产品,标明销售产品的价格,不得使用任何图像和图画“,法案新增内容将”消耗含尼古丁产品“也加入其中。
这是将电子烟可视化销售禁止之后,采用与卷烟类似的封闭式销售的方法,以此杜绝电子烟类产品采用年轻化包装外形吸引青少年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