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台湾省高雄市「卫生署」周日(4 月 9 日)称,自 3 月 22 日在台湾省实施电子烟禁令以来,高雄市 44 家电子烟商店中有 15 家已经关闭。
据今日消息,在该市 44 家商店中,有 10 家已完全关闭业务,15 家已关门。其余的商店已转而销售其他产品,因为店主表示罚款太高,不能冒险。
除了对实体店进行密集检查外,卫生部门还监控在线销售和社交媒体广告。至此,一名制作电子烟广告的违规者将被约谈和罚款。
台湾省《烟草危害预防法》修正案全面禁止电子烟,将吸烟年龄提高至20岁,并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根据新规定,制造或进口电子烟可处以最高 5000 万新台币(165 万美元)的罚款。广告公司、媒体及广告商被发现为未经批准的烟草产品做广告,最高可被处以新台币200万元的罚款。
贩卖或陈列未经许可的烟草制品,最高可处新台币一百万元罚款。供应新型烟草制品及其用具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吸电子烟者处新台币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