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今日消息,在从 1952 年《毒药法》中删除尼古丁电子液体或凝胶以允许在马来西亚对电子烟和电子烟产品征税之后,生产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油产品的本地制造商必须向海关注册其制造事务,到 4 月 30 日为止。
「在此规定期限内提前注册可能会阻止制造商因延迟注册而被罚款。」据The Edge Markets今日消息,财政部在 4 月 2 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这种提前注册将确保行业全面合规并在 2023 年 5 月之前顺利征税。
这是在对尼古丁电子液体或凝胶征收每毫升 40 仙(0.004 美元)美分的消费税之后的最新举措。
内阁部长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瓦尔易卜拉欣在 2 月份重新提交 2023 年预算案时宣布,政府计划对含有尼古丁的液体或凝胶产品征收消费税。
拿督斯里伊斯梅尔萨布里雅科布领导的前任政府还提议在 2022 年预算案中扩大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电子烟凝胶或液体产品的征税,征收每毫升 1.20 令吉的税。然而,该计划被推迟了,因为根据《毒药法》,尼古丁电子烟油仍被列为 C 类毒药。
财政部表示,新的消费税将使政府能够对估计价值超过 20 亿令吉(4.54 亿美元)的电子烟行业征税,同时有助于阻止电子烟的使用。
据媒体今日消息,这还将有助于改善海关对消费税商品的规则和控制,以避免国民收入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