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4月3日消息,据外电今日消息,马来西亚政府已从该国的受控物质毒药清单中删除了电子烟和其他电子烟产品中使用的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油。此举可以对电子烟油征税。
媒体今日消息称,由于现行的 2004 年《1983 年食品法》下的《2004 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仅涵盖传统香烟和其他烟草产品,因此取消有效地使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合法化,而没有任何法规。
《2022 年烟草产品和吸烟控制法案》——除了禁止 2007 年出生的任何人使用这些产品外,还试图对烟草和电子烟产品进行监管——尚未提交给当前的第 15 届议会。
卫生部长 Zaliha Mustafa 周五在宪报刊登了一项命令,根据 1952 年《毒药法》,从毒药清单中豁免尼古丁一种用于通过电子香烟和电汽化装置吸烟的液体或凝胶制剂——推翻毒药委员会上周三一致拒绝了该提议。
2023 年消费税(修正案)法令——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液体或凝胶征收每毫升 0.40 美分的消费税——由财政部长安瓦尔·易卜拉欣(也是总理)于去年 3 月 29 日发布,即同一天作为毒药委员会会议。
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油税于 4 月 1 日生效。
CodeBlue 今日消息称,根据《毒药法》成立的独立机构毒药委员会完全反对政府将含尼古丁的电子液体从毒药清单中排除的提议,理由是允许向任何人出售电子烟的危害,包括儿童在内,超过了此类含有高度成瘾物质尼古丁的产品所带来的税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