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形是奶茶杯、可乐罐、口香糖,实际竟是雾化器产品
近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
已明令禁止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
正“换装归来”
不仅如此
这些水果味电子烟多为小作坊生产
给消费者带来诸多
安全和健康隐患
“奶茶杯”多为“三无”产品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其规定,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但在利益驱动之下,仍有生产销售商铤而走险,一些极具迷惑性的“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一些人开始在社交平台上隐晦地宣传“奶茶杯”等果味电子烟。
① 个人代理多品牌,采取代发形式,由厂家发货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多个售卖“奶茶杯”的卖家。范女士称自己是“奶茶杯”产品代理,她向记者发来多个“奶茶杯”产品图片,标称品牌涉及“N+无限”“维刻”“YETI”“A+++”等,显示均含有尼古丁,实际上就是果味电子烟。
以维刻为例,图片仅显示“奶茶杯”拥有西瓜、老冰棍、铁观音等28种口味,尼古丁含量3%,烟油15毫升,统一零售价169元。但范女士告诉记者,海报价格都是虚标的,实际售价是63元。
▲代理提供的奶茶杯产品图片。资料图片
当记者要求查看产品信息时,范女士却表示没有信息,并多次强调质量没有问题,“仓库不在我这里,代理只赚几块钱。”她说。
同为代理的李先生也向记者发来多款“奶茶杯”产品,这些产品都没有厂家厂址等信息,价格在60元左右。
②山寨产品打着品牌的旗号进行销售
记者了解到,WDG“奶茶杯”在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内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不少微商声称自己售卖的是WDG“奶茶杯”。但WDG官方曾发布声明称:“WDG Mini Cup(迷你杯)一次性产品,已于2022年9月25日停止生产。”并对市面上声称WDG复产的消息进行了辟谣。
③“奶茶杯”大都是三无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奶茶杯”产品包装盒大都是英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主要成分,明显属于“三无”产品。
郑州市金水区何小雾电子产品商行客服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现在可批量发货“奶茶杯”产品,但在记者询问生产日期时,他却表示:“都是大量发货,不看日期,也无法提供图片。”
④披着儿童零食的外衣
此前还有一款名为嘿泡(HIPPO)的气体口香糖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该产品只要吸一下就可以吐出烟雾,并拥有多种口味。
“三无”电子烟存在健康隐患
记者看到,在社交平台看到多个消费者称,不少“奶茶杯”产品口感像水果但非常腻,使用了几天就开始头晕恶心。
对此,“老爸评测”质量工程师倪智毅解释道,这些“三无”电子烟,吸食一段时间后易出现头晕、胸闷、恶心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因为超范围、超量使用香料,以及部分劣质香精中存在的一些杂质、溶剂所致。
“以嘿泡气体口香糖为例,在实验室使用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TD-GCMS)对口香糖雾化物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进行全成分分析,结果发现甲醛及一些酮类和醚类杂质,还有对呼吸道有刺激性的二丙酮醇、乙二醇单叔丁醚等。一共发现了18种香料,有近一半不在电子烟新国标(GB 41700-2022)允许使用添加剂的目录中。
这些物质的主要危害体现在对人体呼吸道的刺激性,以及使用后出现头晕、咳嗽、口干胸闷、恶心等不良症状。”
警惕“三无”电子烟换装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泰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销售“三无”产品的不良商贩,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相关赔偿权利。
徐泰辉认为,当前电子烟行业正处于新监管时期,商家本就应该守法合规经营,“奶茶杯”电子烟等非法产品的流通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另外,建议健全举报监督机制并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若能够引入一定的举报奖励机制,将更有利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实施。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道,目前正规渠道的品牌电子烟只能销售烟草口味。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的通知,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上应标注警语,并使用规范汉字。
消费者应仔细辨别、科学消费,避免给自身带来健康和安全隐患。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