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发布了2023-2024年电子烟产品(REL)和其他烟草加工产品(HPTL)的消费税和零售价(HJE)限制的规定,未来两年内,电子烟产品和其他烟草加工产品的消费税平均每年提高15%和6%。
PMK 192/2022 文件首页
PMK 192/2022规定了关于 CHT(烟草消费税) 费率确定的变更。在旧规定中,只说明国内生产和进口的CHT关税是按每毫升或每克单位的卢比数额确定的。消费税税率基于烟草产品类型的详细信息。
PMK 192/2022 对其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国内生产和进口的 CHT 关税是使用卢比金额确定的,对于开放系统液体电子烟形式的烟草产品、以封闭系统液体电子烟的形式包含在烟草产品盒中的液体,使用毫升单位;
克单位适用于以固体电子烟形式存在于烟草制品的茎或胶囊中的烟草固体,以及其他烟草加工产品形式的烟草产品。封闭系统液体电子烟形式的烟草产品的毫升单位和固体电子烟的茎或胶囊中所含烟草固体的克数单位,以十分之一为单位四舍五入。
PMK 192/2022删除了 PMK 193/2021 的第 8条。该条规定,如果有关制造商或进口商连续 6 个月未使用消费税印花税订单文件实现其消费税印花税订单,或使用通知放行应税货物的文件出口烟草产品,而工厂尚未为出口目的支付消费税,则 CHT 关税的规定被宣布无效。
此外,在第Ⅲ章和第V章之间,第ⅢA章是关于烟草产品品牌的。第 9A条规定,烟草产品品牌由办公室负责人在设定 CHT 税率时提供。烟草产品标记包含字母和/或数字的排列,这些字母和/或数字由几个字符组成,这些字符通常取自制造商/进口商的名称以及与消费税和其他征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与消费税和其他税费有关的其他信息应至少包合消费税税率、零售价格、包装内容、营销目的,以及消费税印花的物理形式,用于区分烟草产品制造商或进口商拥有的烟草产品品牌。确定烟草制品品牌的程序将由海关总署署长规定。
对于 2023 年国产和进口的每种类型的烟草产品,CHT 关税和每单位烟草产品的最低 HJE 限额将于 2023 年 1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生效;2024 年的烟草产品,每种类型的 CHT 关税和最低 HJE 限额从 2024 年1月 1日开始生效。
PMK 19212022 第11条第(3)款规定: “本部级条例自颁布之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