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半月谈》于2022年第13期发表《不要让打擦边球的“茶烟”成为控烟空白区》一文,其中提到:在电子烟监管趋严之下,在一些电商平台上出现了“三无”茶烟。为了不违反禁止线上售烟的规定,卖家声称其售卖产品为“海关查获的走私烟”,而且通过掺入所谓的水果味,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存在诸多风险。
文中提到,这类茶烟往往自称为大都自称为“原厂出品”“口岸处理库存”,图片外包装与品牌香烟并无太大差别,往往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其包装大多与品牌烟非常相似,但收到后却货不对板,外包装还标注了“非烟草制品”“不含尼古丁”字样。
半月谈记者引用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从法律来讲,卷烟的判断标准,是成分中是否含有烟丝。茶烟等仅仅以卷烟外形出现,如不含有烟丝成分,本质上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卷烟,未纳入烟草专卖品的监管范围。”他认为,从购买的茶烟包装看,未注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另有知情人士对《半月谈》记者表示,其中的烟味不一定是烟丝,部分廉价茶烟为达到普通香烟的口感,会通过添加药用或者化学尼古丁成分,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同时,天津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茶烟的查处一般是从维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由于茶烟包装与平常所见卷烟包装一样或高度相似,该包装涉嫌侵犯卷烟商标持有企业的权益。卷烟商标持有企业可以提起商标侵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维护正当法律权益。茶烟的形态与卷烟无异,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类情况可以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而在零售环节,网络平台应肩负起责任,对涉嫌侵权、违法商品及时予以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