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核心内容包括:
1. 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2. 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3. 雾化温度不应超过350°C;4. 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 mg/g(2%浓度),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 mg;5. 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为101种,并限定了最大添加量;可添加凉味剂和甜味剂。6. 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点评:
1. 电子烟监管靴子逐步落地中:此次国标实施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届时国内电子烟生产销售体系将正式进入合规化时代。
2. 烟油尼古丁浓度参考欧盟标准:2014年生效的欧盟新TPD指令对电子烟的要求包括烟油的尼古丁浓度限制在20毫克/毫升(2%),我们认为该浓度要求可满足用户的抽吸体验和尼古丁需求量。
3. 预计未来口味以烟草为特征风味的混合型口味产品为主。此次正式稿与3月12号的《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添加剂的许可使用名单及用量一致,仍包含可可提取物、香荚兰豆酊、椒样薄荷油、柠檬油等口味成分,我们认为后期或可销售以烟草为主调的混合型烟草口味产品。
4 . 雾化电子烟纳入监管后,我们认为后续中烟系供应商或可发挥渠道优势,进军雾化电子烟相关产业链,如烟油、雾化代工等。
投资建议:
1)中烟供应链:首推:劲嘉股份(对应22年14xPE,全面布局牌照制业务)
2)雾化代工:思摩尔国际(海外业务稳健增长,对应22年海外板块利润22x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