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获悉,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来了,仔细看了下,发布日期是4月2日,4月7日才看到文件,共计17条内容。
这对于近19万家电子烟零售门店主而言,可谓是巨大的消息,涉及人群估计不少于50万。
△ 零售门店细则来了
哪些特别亮点:
一、划定了电子烟零售许可范围和对象。这次办法划定了许可种类的划分。从事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等产品)零售业务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可以申请。而且对象即为中国境内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规定许可条件。提及有零售的资金、住所、符合布点要求,都可以申请。
三、不发证的几个条件。包括: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或者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电子烟被罚未满三年的;销售非法生产电子烟,而且不按要求在统一平台交易拿货的而被罚未满三年的;容易诱导的场所;主营业务不明确是电子烟;排他性专卖性质的;报送虚假材料的。
四、电子烟零售店实行数量管理。说到底就是控门店数量。这点主要看布点,但也有动态调整的说法。
数量管控谈及依据电子烟消费群体特点而布局。其实还是没有太大的明确点,但估计这个主动权在于中烟局。
五、电子烟和卷草零售分开,而且独立。办法明确提及,电子烟零售店实行与卷烟零售点相独立布局规划。
这里可能有个含义,如果卷烟零售布局密集的地区,极可能不再允许布局电子烟门店。
六、到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明确了到哪里办证,基本都是当地的烟草专卖行政局。
七、可以线上和线下申请。这两种申请方式,对于零售商而言太友好了。线下申请是当地的烟草专卖局,如果是线上就是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八、一般20-30天完成审批发证。办法明确了,一般20天审批,最多延迟10天。不然会书面告知。
九、电子烟零售店实行“一店一证”。说明没有连锁集合办证的说法。
也提及连锁店办证必须由旗下分店逐个办理。
十、加强监管,杜绝违法,不然就取消资格。
初步从办法看出,强调电子烟零售店实行“数量管理”和实行“一店一证”。特别对于已经违法,或者过程中违法的电子烟零售店,后面再想拿证就非常困难。意味着,合法经营,保持高度站位,十分有必要。
特别附上《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