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监管。
任何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必须合规经营,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参照卷烟进行法治化监管、规范化治理是大势所趋,是当前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行的监管方式。两年前,线上售卖电子烟已经被叫停,但是电子烟的乱象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遏制。
经过各地警方的持续严打,制作、销售添加违禁成分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新型毒品可能会以电子烟的形式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这就要求广大公众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对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远离就是最好的防范。法治化监管电子烟,要在供给端严格规范,生产的标准要严苛,添加的成分要严控,生产管理环节、电子烟产品要全程可追溯。
电子烟也是烟,绝不是时尚和健康的代名词。电子烟不是无害而是有害,不是绿色而是污染,严格监管是必然。增量一律叫停,存量严格规范。四不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投资者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不得新建或扩大产能,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不得进口新的电子烟。
专营专卖专门管理,必将成为电子烟法治化监管的新常态。电子烟的生产、批发、交易、销售都要持证。尽快推出电子烟国家标准,有了国标,就有了规范电子烟的抓手。对于电子烟的规范管理、系统治理,迫在眉睫的是出台质量标准。
电子烟国家标准推出之后,有助于约束混乱、无序的电子烟市场,有助于正本清源、源头治理,淘汰、出清不合规范的电子烟产品。经过整治、经历规制,电子烟行业终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