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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观点
新金融观察:告别野蛮生长 电子烟终成烟
2021-12-14  浏览:300    新金融观察

近期,电子烟已经被国家纳入了烟草管理范围之中。至此,“电子烟究竟是不是烟”已有定论。这也意味着,电子烟无法再像之前那样野蛮生长,而是将和卷烟产品一样受到严格监管。

年轻人的第一口烟

不到10平方米的店铺,时尚的装修,一两个货架,摆满各类电子烟产品,配上一名年轻的销售人员,这是一家电子烟专卖店的“标配”。

近一两年来,很多城市的商场、地铁站、景点等人流密集处都悄然出现了电子烟门店,显眼的招牌、酷炫的装修,再加上“免费试抽”“优惠打折”的广告,常常吸引年轻人驻足。拥有酷炫外表、打着健康旗号的电子烟,也成为年轻人的第一口烟。

在天津市南开区一家商场的地下一层,一家招牌为明黄色灯光字的电子烟专柜,在暗黑色系的商场背景中,颇为显眼,一位留着侧分短发的年轻女店员熟练地迎接前来体验的顾客。

据该门店销售人员介绍,电子烟分为烟杆(电子雾化器)和烟弹(含尼古丁、丙二醇、丙三醇、香精等的液体)。其店内有三四十元的一次性产品,也有可反复使用的烟杆,价格从99元到数百元不等,差别主要是吸食口感不同,公司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更新迭代,新一代产品价格较高。初次购买烟杆会送烟弹,有冰镇西瓜、桃气乌龙、冰红茶、经典烟草等十几种口味。如果顾客对某种口味感兴趣,可以免费试抽。

鉴于新金融记者从未吸过烟,销售人员推荐了第一代产品。“性价比高,适合入门者。”销售人员表示,烟弹的尼古丁含量一般在3%至5%,初次使用者可以先尝试尼古丁含量较低的水果口味,老烟民可以尝试尼古丁含量高的经典烟草口味,更贴近卷烟。

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或发布电子烟广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要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

然而,电子烟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新金融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上,的确少了“电子烟”的身影,但商家将其“改名换姓”成“电子化雾器”“替烟神器”“戒烟器”“电子吸入”“电子器”“电子化雾化油”“电子化雾器糖果”“无线充电盒”“烟具”等来钻空子,销量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在走访过程中,新金融记者发现宣称“能帮助戒烟、替烟”是电子烟一大卖点。

有销售人员明确表示,电子烟能帮助戒烟,称自己改吸电子烟1个月就成功戒掉了。她信誓旦旦地说:“不管烟瘾有多大,都可以通过电子烟戒烟。”还有销售人员声称,不保证戒烟,但可以替烟,吸电子烟更健康。正是因为种种广告宣传,电子烟成为不少戒烟者的“寄托”、亲朋互送礼物的首选。记者向销售人员咨询期间,就有两位年轻女性前来挑选电子烟送给朋友。

行业监管逐步收紧

关于电子烟行业的监管正一步步走上正轨。

事实上,要求对电子烟行业严加管控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20年1月,就有政协委员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表示,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把电子烟明确地纳入到控烟的范围之内。

在2021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同样有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出台电子烟行业规范,制定电子烟生产、销售等综合管理办法,让管理有法可依。

要求对电子烟行业严加管控的呼声加速了监管政策的落地。3月22日,工信部发布了一条关于《烟草专卖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原有条例中增加了一条附则:“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等有关规定执行。”

6月1日,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其中表示将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

时隔半年,电子烟监管层面的靴子终于落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在12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烟上下游全产业链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这也就意味着,从电子烟的生产、批发到零售等环节,都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并且所有环节的交易均需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完成。

新金融记者走访天津市多家电子烟品牌专卖店,从业人员均表示,已注意到上述关于电子烟监管的消息,公司已经递交审核材料,他们预计税收、经营牌照细则发布落实后,电子烟的烟弹等产品可能会涨价,但目前无法估计涨价幅度。部分电子烟专卖店工作人员指出,将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或因国标的出台面临下架、停产。

正在选购电子烟产品的顾客告诉新金融记者:“香烟本来就是重税产品,未来电子烟具体标准和税收政策落实,估计会更贵。”

目前,作为新型烟草制品的电子烟所担负的税赋远低于传统烟草。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研究所《2018年中国控烟履约进展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卷烟综合税率为66.6%,但电子烟仅按普通消费品征税,并未开征消费税。多名财税专家建议,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

《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电子烟产品在进入平台销售前,应按要求核定计税基价。电子烟税收征缴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相关企业增速首次放缓

来自艾媒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已从2013年的5.5亿元人民币(8600万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83.8亿元人民币(13.1亿美元),八年复合增长率为72.5%。

快速增长的市场规模带来了电子烟企业数量的飙升。2013年,中国电子烟企业仅有45457家,而截至2021年2月,中国存续的电子烟企业已达到了17.4万家。

另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中国烟民数量超过3亿,接近世界总吸烟人口的三分之一。目前,有超过一半的中国成年男性吸烟,相比之下,电子烟在中国吸烟人群中的渗透率不到1%,中国电子烟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企查查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电子烟企业注册量逐年增长,2021年前三季度共注册6.38万家。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江苏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

从地域分布来看,华东和华中地区是电子烟企业的主要布局区域。广东省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共有2.07万家,占所有企业总数的16%。江苏、山东以及浙江的相关企业数量均超过一万家。四川、河南的相关企业数量排名较靠前。

从城市上来看,深圳共有电子烟相关企业1.06万家,占广东省所有企业总数的51%。广州以4092家排名第二位。重庆、成都、杭州、南京以及上海的相关企业数量均超过3000家,排名靠前。可见电子烟相关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一线城市以及新消费发展较为发达的城市。

2011年以来,电子烟相关企业逐年增长,2019年开始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增速较快。2019年、2020年分别注册相关企业0.82万家和2.25万家,2019年同比增长64%,2020年同比增长176%。

2021年前三季度共注册电子烟相关企业6.38万家,同比增长476%。从季度上来看,2021年第三季度共注册1.71万家,同比增长186%,环比减少53%。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第三季度电子烟相关企业的增速首次减缓,出现环比负增长的情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电子烟相关企业的注册资本普遍不高,48%的电子烟企业集中在100万元以内,100万-500万元的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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