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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放入公寓大厅自动贩卖机,购买不用审核年龄被整顿
2021-11-02  浏览:499    南京零距离

自动贩卖机的出现

方便了大家日常购物

并且随着时间推移

商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

但近期

南京江宁区龙眠大道

新壹城公寓的居民

却在楼下的贩卖机中发现

电子烟不知何时悄然进驻

家住该小区的王先生介绍,在楼下的贩卖机中,电子烟的烟杆、烟弹、甚至一次性电子烟都有销售,并且品牌多样,包括市面上比较流行的悦刻魔笛、柚子等,且很多都显示已售罄。

据观察,这些电子烟贩卖机分布在新壹城公寓的一栋、三栋、五栋,以及附近芝兰路上的的冠寓人才公寓。贩卖机十分高大,摆放在公寓大厅和公共过道等显眼的位置。

考虑到周边居民区多,又临近地铁口,王先生等业主很担心电子烟会被未成年人误购或者误食。

电子烟直接支付购买,无需审核年龄

电子烟自助售卖机上印有标语:“未成年人严禁使用!本产品搭配使用的雾化弹可能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成瘾性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非吸烟者不应使用本产品。”

但周围并没有固定人员值守,零距离记者也体验了购买流程。选择自己想要的口味,通过扫码支付,整个流程和一般的贩卖机没有任何区别,也完全没有审核购买人年龄、身份的环节,付完款后,产品直接掉落。

按照机身上的指示,零距离记者拨打了加盟热线,但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在新壹商业广场物业,客服人员表示,自动售卖机进场并不是经过物业同意的,而是和公司的招商部门有关。但工作人员也表示,考虑到随意贩卖电子烟并不合适,已有部分机器被“断电”。

烟草专卖局已要求物业和商家进行整改

南京市烟草专卖局江宁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由于电子烟自动售卖机无法有效识别未成年人,存在一定的隐患,在接到有关投诉后,已经第一时间约谈新壹商业广场的物业和电子烟自动售卖机负责人,要求尽快下架整改。

江宁分局市场监管员宋先生介绍,明文规定香烟不可以用无人售卖机的形式销售,参考这项管理规定,电子烟同样禁止放在自动贩卖机内。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自动贩卖机无法准确识别购买人身份,很容易造成误售。

在新壹商业广场,多台电子烟售卖机里的货物已被清空,但机器依然留在现场,还有两台机器仍然有大量电子烟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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