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赵岳峰
高铁上能吸电子烟吗?很多旅客存在这样的疑问,答案是不能。10月13日,广州铁路公安处珠海车站派出所民警便依照《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高铁上吸电子烟的旅客梁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珠海车站派出所所长潘康咏介绍,当日,旅客梁某乘坐由北京西开往珠海的G65次列车,在列车行进到漯河西至信阳东区间时,因为烟瘾发作,来到15号至16号车厢连接处吸电子烟,乘警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并移交给列车终点站的珠海车站派出所处理。
面对珠海所民警的询问,梁某辩解自己抽的只是电子烟,不会给高铁造成危害,在民警给梁某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后,梁某才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警方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梁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珠海铁路警方今年首次对乘客在高铁上吸电子烟进行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禁止在禁止吸烟的列车上、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或者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所以,无论是传统烟还是电子烟,所产生的烟雾都极易引起高铁列车烟雾报警,危害铁路安全,广大旅客一定要摒弃侥幸心理,文明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