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减少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为公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七章二十八条,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少量供消费者使用的吸烟房间。同时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体育场所、健身场所的比赛区域和坐席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室外区域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