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消息,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电子烟品牌Doo多客电子烟(所属深圳多客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被货代公司深圳市峰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运费39万元,以及滞纳金26.325万元。
企查查显示,此公告为法院公告送达文本,这种情况属于通过各种路径找不到被告方进行的公告送达,公告日起60天视为送达,如果在开庭时仍然缺席,将被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基本上会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Doo也是一家成立于小烟疯狂时代的电子烟品牌,2019年6月曾宣布拿到了千万级融资,投资方为创投经验丰富的天使投资人、Zenjoy集团的创始人兼CEO夏锎和CFO李骥。
去年10月16日,Doo运营公司深圳多客技术有限公司就发生了数起工商变更,包括大股东、注册资本和实际受益人均发生了变化。
从运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来看,创始人黄阳股份从19.55%上升到35.41%,投资人夏锎股份从13%到23.55%,李骥从2%到3.62%。
关于Doo电子烟的最新信息是2019年12月底,Doo对外发布了「与JUUL共用销售渠道,国内电子烟品牌「Doo」进军美国市场」详细信息。
新闻稿显示,Doo当时宣布与美国Kali集团旗下电子烟渠道商Indigo达成独家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美国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参与美国市场的战略投资和开发。
如今再度出现在媒体上的Doo,已然成为法院无法联系上的公告送达人,令人唏嘘。
以下为法院公告全文:
黄阳、深圳多客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峰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多客技术有限公司、黄阳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669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 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费39万元;
- 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26.325万元。(按照39万元运费为本金,自约定的付款日期2021年1月15日起算,按照日千分之五计算,暂计至2021年5月31日);
-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