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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花溪区查处首例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案件
2021-08-28  浏览:622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8月26日,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甲批准逮捕,这是自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整类列管后,花溪区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郑某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吸毒人员郑某乙。郑某乙是一名酒吧DJ,为了激发所谓的音乐创作灵感,在2021年7月2日至4日期间,郑某乙多次联系郑某甲向其购买“上头电子烟”,并将购得的“上头电子烟”与同为酒吧DJ的室友权某某共同吸食。2021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郑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在“上头电子烟”中检测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它比天然大麻具有更强的成瘾性和致幻效果。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自此,任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行为,都可能涉及毒品犯罪,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检察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烟的“合法外衣”,在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使人在吸食之后产生兴奋、致幻等效果,在不知不觉中就沾染上了毒瘾。大家要提高对新型毒品的认知和抵御能力,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坚决做到远离毒品。同时还要加强关于毒品的法律知识学习,正确认识到吸毒是违法行为,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等更是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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