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4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日前在北京发布,报告显示,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烟草成瘾成为人们健康的“第一杀手”。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270.7万家烟草相关企业,广东省以33.9万家企业位居第一,浙江、江苏分列二三名。2020年,相关企业新注册71.3万家,同比增长119.4%,今年前5月新增43.1万家。
3月2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通知,对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这是自2016年修法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沉寂5年再度调整,也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首次拟正式纳入专门法律监管。
电子烟究竟是不是烟?
几乎每一个烟民,都发过戒烟的毒誓。终于,电子烟出现了。它可吞云吐雾的解烟瘾,又能不知不觉戒烟。但电子烟是烟吗?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与传统香烟相比,电子烟不含烟草,且没有燃烧过程。这使得电子烟不会释放焦油等有毒化合物,因此被认为能够帮助烟民逐渐降低并最终戒断烟草依赖。
世卫组织《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电子烟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因此电子烟并不属于认可的戒烟方法。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电子烟属烟草制品,将其认定为医用品,并建议限制在室内使用电子烟,禁止生产、吸食某些口味的电子烟,限制只向18岁以上成年人出售。
(各国监管措施不尽相同)
新京报梳理发现,目前各国政府对电子烟的监管思路大体有三种:一是将电子烟作为消费品监管,二是将其作为烟草类监管,三是将其作为医药类监管。三种监管力度各不相同。
现阶段,国内电子烟公司以科技公司为主,经营范围主要是“电子产品”,门槛低于“烟草制品”和“医药产品”。
电子烟概念起源于国外
由中国最早实现量产和销售
第一根电子烟诞生在中国。2003年,药剂师韩力发明了电子烟,随后创立"如烟"品牌,"主打戒烟功效。然而在2006年被央视曝光如烟戒烟效果造假,电子烟安全性及监管开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电子烟年销量超百亿美元
95%产地来自中国
目前,中国已是全球电子烟的主要生产基地,产量约占全球的95%,其中90%以上供应出口。而深圳地区成为了全球电子烟的主要产地。
(备注:电子烟产品使用者的渗透率定义为电子烟产品使用者的数量除以成人可燃烟草制品使用者的数量)
但中国并不是电子烟最大的消费市场,电子烟产品的使用者比率也远远低于英美地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电子烟产品的用户渗透率一直在稳定增长,2019年,英国的电子烟产品使用者的渗透率一达到了50.4%。
根据CIC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电子烟零售额达到352亿美元,占总减害型替代烟草零售额的55.78%;2020年预计突破400亿美元,占总减害型替代烟草零售额的近六成。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减少吸烟危害的替代品一直在继续发展。根据CIC报告,在2019年的零售额中减少危害的替代品约占全球可燃烟草产品市场的7.4%。在减害替代品中,电子烟产品已成为主要类别。2020年,电子烟已占全球减害替代品市场的近六成。
据企查查显示,我国目前注册在案的电子烟相关企业已达1.7万余家,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00.6亿元。
沉寂五年修法
电子烟监管拟参照卷烟执行
最强紧箍咒来了,将有什么影响?
在关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修改说明中,工信部阐述了背后的主要考虑:
一是为了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
二是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
三是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
此前,国家层面就已多次发布相关规定,对电子烟的管控逐步升级。
地方层面,多地已经尝试通过立法规范电子烟。成都、深圳、重庆等地均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畴,吸电子烟也属吸烟行为,受到约束。
深圳率先开出两张“首例罚单”。2019年10月,深圳开出我国内地首例电子烟烟民违法吸烟的罚单。2020年7月,深圳又开出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当地一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被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股市反应:电子烟概念股暴跌
思摩尔国际回应电子烟新规,将会监察潜在影响
3月22日晚间,在大洋彼岸的美股市场,雾芯科技(RLX.N)等电子烟概念股“先跌为敬”,至收盘大跌近48%。
在港股上市的电子烟供应链龙头企业思摩尔也未能幸免,今日股价收跌27.22%。
思摩尔国际今日回应电子烟新规称,将会监察有关情况及其对本公司旗下中国业务之潜在影响。
电子烟投资人李欧成:如何看待电子烟监管风暴
李欧成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对行业更多的是威慑作用,比之前的相关政策更加严格,但不是直接的监管落地。这对行业来说短期是利空的,但从征求意见到政策落地仍有一段时间,中长期来看,政府的监管有利于行业更加集中,作为龙头的公司也将会因为市场规范而利好,并且合法监管对行业而言是重大利好。
此次只是“参照”条例,这需要看真正的条例细则出来,电子雾化器是否会与含有烟草成分的加热不燃烧类归为同一类进行监管。目前来看,不含有烟草的电子雾化器属于电子3C产品,这也是为什么此次征求意见稿有工信部的参与。
资料来源:新京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