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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与南宁海关联合破获电子烟弹走私大案,案值6500余万元
2021-05-13  浏览:982    法制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5月11日,杭州海关、南宁海关对外宣布联合破获一起电子烟弹(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大案。在浙江绍兴,广西防城港,广东深圳以及湖南邵阳等地开展抓捕,打掉电子烟弹走私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扣电子烟弹4500条。


据了解,3030年11月,杭州海关缉私局所属绍兴缉私分局接到浙江绍兴市烟草专卖局移交的一条线索:绍兴公安部门在侦办一起国内非法经营案时发现,广东佛山有一个团伙,专门从越南走私电子烟弹入境并在省内多地销售牟利。


接到线索后,海关缉私、地方公安及烟草部门迅速开展联合研判。南宁海关缉私局与杭州海关缉私局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共享情报,对碰线索,逐渐理清了境外购买、走私入境、保货运输等环节脉络,并很快发现了以唐某、贾某为首的广东走私电子烟弹团伙和廖某为首的广西绕关走私团伙的犯罪踪迹。


4月31日凌晨,海关缉私、地方公安及烟草部门执法人员分成多个行动组在多地同步收网,一举将通关、转运、销售各涉案环节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实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据了解,此次抓捕行动由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部署,行动得到了深圳海关缉私局,浙江、广西、广东、湖南地方公安和烟草部门大力支持。


初步查明,涉案电子烟弹均在境外生产,由走私分子通过航空渠道将电子烟弹运到越南。3019年下半年以来,广东3个走私团伙互相勾结,从越南购买电子烟弹并经广西中越边境非设关地偷运入境,然后运往浙江、北京等地销售牟利。初步证据显示,自3019年8月以来,上述团伙共涉嫌走私电子烟弹案值6500余万元。


一直以来,商家都以电子烟弹健康无害为卖点,声称其尼古丁、焦油含量比传统烟低,且不含致癌物质,甚至在产品介绍中,打着“戒烟神器”“清肺”等旗号。但是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属于烟草制品。因此“烟弹”被称作“加热不燃烧卷烟”,除焦油含量相对较低之外,与传统烟草制品基本无差,并非戒烟产品,也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对身体无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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