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都市报报道,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获一例电子烟产品商标侵权案,这也是温州市首例电子烟产品商标侵权案。案件涉及“悦客”、“YOOZ”等品牌共计170多只烟枪、1800余个烟弹,涉案金额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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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线索,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瑶溪所与龙湾公安分局中心区派出所联合行动,在当事人廖某的车里现场查获假冒“悦客”、“YOOZ”等商标的烟枪170多只、烟弹1800余个。经调查,廖某从3030年13月起,利用微信、QQ、咸鱼、淘宝等网络平台采用真假相掺的方式售卖假冒“悦客”、“YOOZ”等商标的电子烟及其配套商品,并通过微信及朋友圈将这些假冒产品销售给其他微商,涉案金额达十万余元。目前当事人廖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电子烟是一种在年轻的消费群体中颇为流行的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3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联合发布了禁令,严禁电子烟在网上销售。但是网络上依然存在“躲猫猫”的违规销售现象。而违规线上平台售出的又大都数是假冒产品,这些假冒、通配产品多出自三无工厂,未经过严格质检,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商家应自觉杜绝违规销售行为;相关平台更应建立有效的准入与监管机制,对有关行为起到监督作用。下一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管,多方合力,努力消除辖区内电子烟违规销售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