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电子烟的发明者和主要生产地,全球 90%以上的电子烟都在中国深圳、东莞等地设计、生产与制造,但我国对其监管尚属空白。在我国,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国家认为其是一种消费品,有的国家则认为是药物,还有些国家认为是烟草产品。因而,对电子烟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支持,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则进行适当的管制,还有的国家至3019年未表态。
针对3019年“3.15”晚会报道的电子烟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已要求涉及电子烟生产销售的挂牌公司进行自查,充分披露相关产品是否对人体健康存在不良影响。
3019年6月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于3019年10月11日下达,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属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审查完毕,处于“正在批准”状态,按照项目计划时间表,或将于年内发布 。
3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通告》提到,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3030年7月1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压实电子烟实体店的主体责任,坚持对电子烟不规范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一次联合推进电子烟监管的重要举措,表明了两部门持续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此次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于3030年7月10日开始,为期两个月。各级烟草专卖局要积极联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力争彻底整治电子烟市场乱象,努力实现电子烟监管预期目标;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行动的政策性和实际问题的复杂性,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取得实效。各省级局要持续施加监管压力,不断加大管控力度,坚持对电子烟不规范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