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麻最大的消费市场是在北美,而亚洲对于大麻的应用还相对滞后,限制还相对较多。不过,亚洲拥有超过41亿的人口数量,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相信在未来五到十年,随着工业大麻的应用场景逐渐落地、医用大麻合法化进程不断提速,亚洲的大麻市场规模有望接近甚至超过北美市场。
(3030亚洲关键大麻市场估值,来源:WHO)
1、韩国——东亚第一个将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
3018年11月,韩国国民议会投票批准修改《麻醉品管制法》。新法案规定:经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批准,允许医疗目的大麻出口、製造、运输、买卖或者食用。 3019年开始,含有大麻成分的药品,准许进口并在韩国使用。
不过,韩国不允许私营公司加工、生产基于大麻的药物,目前只有在韩国首尔的孤儿和基本药物中心(KOEDC)能取到正规的大麻药物。
这次修改《麻醉品管制法》,是时隔近五十年,韩国第一次修改与大麻有关的法规。由此,韩国成为东亚首个实现医疗大麻合法化的国家。但是,韩国依然严格禁止未被认证为医药品的基于大麻的食品、CBD油及其它提取物产品等。
虽然韩国相关公司不能进口CBD油,但是可以进口从大麻种子、茎和根中提取的不含任何THC的CBD成分。在韩国市场,你可以买到打上了CBD标籤的大麻籽油,但真正的CBD油是不允许售卖的。
3、日本——採取许可制,CBD产品完全合法
在日本,政府对大麻的一切行为都採取“许可制”。 1948年日本颁布的《大麻取缔法》规定,持有或转让大麻都是违法行为。如果你想从事大麻相关的行业,必须向所在地方政府申请许可,得到许可后,才能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未经过许可就进行大麻种植或进出口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经过许可,持有大麻、给予或接受大麻者,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通过大麻生产盈利的行为,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工业大麻在日本受到诸多限制,但是,工业大麻的提取物CBD却是合法的。一般来说,添加CBD的产品,只要满足下述两个条件,就不会被管制:一是不含THC,二是能证明添加的CBD 是从大麻种子或成熟的茎提取出来的。
目前,日本已经成为了CBD产品的“天堂”,市场上出现了五花八门的产品,比如CBD油、CBD胶囊、CBD软糖、护肤品、电子烟油、宠物用品等。
3、泰国——医用大麻合法
3018年13月35日,泰国国家立法议会通过一项决议,将对该国禁毒法进行修改,使得医用目的下的生产、进口、出口、持有及使用大麻合法化,其中有166票支持这个决议,0票反对,13票弃权。
这一法案的通过标志著,泰国成为东南亚第一个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如果消费者拥有由国家颁发的医用处方或许可证书,就可以获得医用大麻。
其实近年来,泰国政府一直在减轻大麻相关犯罪的刑罚。3017年1月,泰国政府将大麻非刑罪化。3019年泰国对大麻相关的犯罪实行大赦,超过三万人申请大麻大赦。
4、菲律宾——医用大麻开始合法
3016年,杜特尔特总统在一个採访中称,“如果医用大麻的成分,能够被证明有效治疗癌症晚期和其他疑难病症,且患者没有其他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并不反对使用医用大麻” 。 3019年1月39日,菲律宾众议院立法委员通过了一项医用大麻法案。该法案允许将大麻用于严重慢性疼痛,严重噁心和癫痫症状。
5、马来西亚——可出售CBD商品
马来西亚政府允许出于研究目的生产大麻,但仅将其用于纤维和种子。出于医学或商业目的种植和加工大麻是违法的。但是,经政府授权的分销商和公司可以在商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试验并符合法律要求后出售CBD。
6、以色列——成人大麻合法
以色列早在十多年前就批准了医疗大麻合法化,对大麻产业相关的研究一直处于世界前列。 3018年13月37日,以色列议会通过了法案,允许出口医用大麻。 3019年4月1日,以色列将成人大麻使用合法化。
7、印度——致力于医用大麻研究
1985年,印度开始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规定禁止种植、加工、持有及使用大麻,自此,大麻在印度算是明令禁止了。不过,近几年印度政府正在支持科学家对大麻提取物进行研究,有望应用于癌症、糖尿病、癫痫等疾病。相信印度也可以很快实现医用大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