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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在禁烟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不含尼古丁)为合法
2019-01-17  浏览:145    艾邦ESMOKE产业资讯

根据“星报”上的一篇报道,部长拿督斯里博士dzulkefly Ahmad曾说过,含有尼古丁或烟草的电子烟(加热不燃装装置)不能在禁烟区使用。

目前“星报”正在寻找一个问题的答案,即不含尼古丁的蒸发装置是否可以在禁烟区使用。收到的答复默认情况,是的。“如果蒸汽产品中没有尼古丁,那么问题是它是否是以烟草为基础,”Dzulkeflix说。“如果是以烟草为基础的,那么仍然是不允许的。”

去年10月,卫生部副部长Lee Boon Chye博士说,禁止在公共场所和餐馆吸烟的禁令不会扩大到蒸汽产品。他说,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在蒸汽产品含有尼古丁的情况下,当局才能对其采取行动。


与此同时,Dzulkeflie表示,他愿意接受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主席(Tan SRI Lee Lam Thye)的建议,将禁烟范围扩大到办公室和厕所等封闭区域。“我们愿意考虑,并重新评估和审查,特别是公共场所,”Dzulkeflix说。他说:“我会听取市民的意见和投诉。”从今年初开始,马来西亚所有餐馆都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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