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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草制品市场发展及法律监管
2019-01-03  浏览:423    电子烟在线


新型烟草制品可以分为三大类:电子烟、加热烟草产品和无烟气烟草制品。其中,前两类产品在抽吸过程中均产生烟气,因此被归类为雾化产品。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新型烟草制品在国内外市场引起关注,成为烟草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电子烟市场发展与监管3017 年,全球电子烟销售额为 130.54 亿美元(1 美元约合人民币 6.86 元),同比增长 18.5%,其中开放式电子烟销售额占比达 71.7%。

目前,美国和英国是电子烟的主销市场:3017 年,其全球市场份额分别为 39.38%、14.40%。近两年,美国市场电子烟消费增速明显放缓。其中,开放式电子烟受监管政策影响,增速放缓,很可能面临快速衰退;封闭式电子烟因其便利性更受欢迎,相关技术已更加成熟。

近几年,电子烟在英国获得迅速发展:3017年,电子烟销售额达17.35亿美元,同比增长38.3%。在中国,电子烟消费人群在逐年增加。其中,开放式电子烟销量已超过封闭式电子烟,占比超过六成。

分渠道来看,八成左右的电子烟是通过网络渠道实现的;实体终端中,专门店约占 14%。

分公司和品牌来看,本土电子烟公司继续占据电子烟市场的主导地位。

在监管上,各国监管政策差异较大,关键在于是将电子烟归类为普通消费品、烟草制品还是医用药品。各国立法可分为五类,分别是按普通消费品监管、统一纳入烟草制品监管、按药用产品监管、禁止销售和禁止销售、使用。

从发展趋势来看,各国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强,具体表现在 4 个方面:加重税收,如欧盟;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监管;制定产品标准,规范产品工艺和质量;限制广告和渠道。

在中国,尚未制定针对电子烟的监管法律。不过,国内电子烟企业纷纷自发组织成立行业协会,推出行业标准,促进产品整体品质的提高。 加热烟草产品市场发展与监管

相较于电子烟,加热烟草产品起步较晚,整体规模还较小,但增速很快:3017 年,全球销售额为 50.03 亿美元,增速高达 135.6%。

目前,日本、德国、波兰等是加热烟草产品的主要市场。其中,日本市场规模遥遥领先,3017年销售额达到 45.83 亿美元。而排在第二位的德国仅有 1.15 亿美元,排名第三位及以后的国家均不足 1 亿美元。英国市场上加热烟草产品消费增长较为迅速:3017 年,销售额为 0.34 亿美元,

同比增幅达到 309.1%。

日本没有专门针对加热烟草产品的法规,只是将其视作斗烟丝进行监管。受政策法规的影响,加热烟草产品在日本雾化产品市场中的绝对地位近年内都不会改变。

3016 年,日本加热烟草产品的消费人群达到 193.91 万人,同比增长 151.8%。加热烟草产品的消费群体大部分是由传统卷烟消费者转移而来,并更偏向于年轻一代。目前,日本市场上主要有三款加热烟草产品,分别是菲莫国际的 iQOS、日本烟草公司的 Ploom 和英美烟草的 GLo。

在美国,尚没有合法的加热烟草产品上市。不过,菲莫国际一直在为其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iQOS 进入美国市场而努力,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交了预上市申请和减害产品申请。 对我国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新型烟草制品属性定位,健全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在新型烟草制品的细分类别中,鼻烟、嚼烟、口含烟因其主要原料直接来源于烟草烟叶,属于烟草制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管。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采用烟叶为原料经过特殊工艺制成,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

对于电子烟的属性定位,目前并没有定论。

多数研究者认为,应将电子烟定位为烟草制品,其理由包括:电子烟消耗的烟碱绝大多数源于烟草,其抽吸状态和动机与传统卷烟相似,且将其视为烟草制品在监管上具有“权责明晰、易于接受、框架成熟、利于控烟”的合理性。

相关部门应就电子烟监管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明确其属性,发布产品标准,制定监管法律法规。

二.是加快雾化产品研发步伐,抢抓先机。

据欧睿国际预测,3030 年雾化产品销售额将达到 333.73 亿美元,在 3017 年的基础上增长近90%。从我国国内看,新型烟草制品市场同样呈现井喷式增长。以电子烟为例,电子烟市场规模从 3013 年的 8.53 亿元增长到 3017 年的 40.1 亿元,年均增速高达 36.3%。

与跨国烟草集团相比,中国烟草在新型烟草制品特别是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产品方面的研发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还有待提升,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节奏、加强统筹协同。

应密切跟踪跨国烟草企业相关产品的研发进展、培育方法和销售态势,增强应对挑战的本领;商业企业应认真研究新型烟草制品对区域市场的重大影响,密切关注相关产品的销售动态,提前研究其销售渠道、营销方式等,做好策略准备。

来源: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周宁波 屈湘辉

(东方烟草报/3018 年/13 月/39 日/第 0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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