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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入侵儋州市区几家小学周边的小卖部,学生抽着玩,让家长很担忧!
2018-11-26  浏览:23    椰网


拿一部摔坏的iPhone7换一支牛奶味的电子香烟,只为了“体验”老爸平时“叼”在嘴里的那根烟到底是什么味道?

儋州家长李华(化名)反映,在那大第三小学门口的流动商贩售卖所谓的电子烟,他的小孩李子彬(化名)出于好奇买来尝试,他担心这样的产品对小孩子的影响不好,危害健康。

连日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暗访儋州市区几家小学周边的小卖部,店铺老板都显得很警惕,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没货”。不过,购买过的小学生们却明白地告诉记者“买过”“味道很香”。

为满足好奇心 小学生拿摔坏的手机换电子烟

据李子彬介绍,他向学校附近的流动商贩买的这支电子香烟35元,因为没有零花钱,他就趁着爸爸外出时,拿着李华摔坏的一部iPhone7跟商贩换了一支电子香烟。他尝试过后说,那支电子香烟是牛奶味的。

记者看到,李子彬所买的电子香烟,包装里有一根电子烟、一瓶烟油和一个充电器。电子烟是由上下两节金属拼接而成,接近滤嘴的地方有一个长约3厘米的透明塑料壁管,将烟油倒进壁管内,再摁住烟身的加热按钮,就可以抽了。电子烟的内管里装有电池,当电池消耗完后,可以充电反复使用。

买了这支电子香烟后,李子彬一直藏在玩具箱里。李华由于平时工作繁忙,即便那部iPhone7“不翼而飞”,他也一直没注意。直到小儿子“告发”,他才知道大儿子拿旧手机换了电子香烟。李华说,他那部手机虽然摔坏了,但还可以卖好几百块钱。

拿旧手机换电子香烟的小学生,李华的大儿子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

11月30日,在那大三小校门口,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告诉记者,几个月前,他也在学校门口“第二家店”(三小出校门右转直走第二家小卖铺)买过一支,当时也是拿家里的旧手机换的,不过“抽了几次就丢了。”他还说,班里有不少同学跟校门口的商贩买过电子香烟,其中一部分是拿父母的旧手机换的;没有旧手机的,就把零花钱攒起来,攒够了再买。

只是这些小学生是从何得知旧手机可以换电子香烟的?李子彬说,是卖电子香烟的商贩告诉他们,没钱的话可以用旧手机换之外,“还可以抽奖,抽到三样东西就可以换一支烟。”李子彬说。李子彬所说的奖品是通过拨“转盘”换取,一个白色的方盘上钉着一个可以360度活动的指针,30片大约3厘米长的小纸片绕成圆圈贴在方盘上,30片纸片上分别写甲鱼、仓鼠、气球、手链、风筝等奖品。想玩的学生需要先付1块钱,1块钱只能玩一次,拨动指针,指向什么就能获得什么。那个商贩告诉他,一只乌龟或一只仓鼠可以换一件条状物,这种条状物累积三件后可以换一支香烟。

获取方式多样 拿旧手机换 抽奖品兑换

在那大三小,学生可以买到电子香烟的除了小卖铺“第二家店”外,还有上学和放学时校门附近的流动商贩。这些商贩里有李子彬所说的“拨转盘就有可能抽到小乌龟和小仓鼠”的阿叔,还有早上上学前摆在校门口对面的两个流动商贩。

据了解,第三小学一、二年级上午的放学时间是10时30分,三年级是11时,四年级以上是11时30分。那个阿叔通常在上午11时,三年级的学生放学后才到校门口摆摊。他摆放的东西很简单,一个铁笼子里关着一些仓鼠和乌龟,笼子的上面铺着供学生玩拨的“转盘”。不过,他卖给学生的电子香烟是“藏在袋子里的”。李子彬说,只有在学生询问的时候,那个阿叔才会拿出来。上午放学时,记者走访发现,李子彬所说的那名商贩的摊位围满了学生,一个个排队给钱等着玩“转盘”。

当天,记者还在学生们所说的“第二家店”买了两只电子香烟。记者注意到,那家小卖铺并没有把电子香烟摆出来,而是在记者询问时,老板才绕到小卖铺背后小房间把烟拿出来。她给记者的电子香烟的包装上全是英文,包装上没有标明哪里制造、烟油的成分是什么。烟油瓶上只写着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儿童不能使用。这家老板还告诉记者,这些电子香烟都是同一个地方进的货,但当记者问她这些电子香烟是从什么地方进货的?货源在不在那大城区时?她只是笑而不语。

除了第三小学,儋州市那大第二小学和第五小学校门外的商铺也有电子烟销售。据一些学生介绍,在第二小学校门口对面有一家学生用品店也卖电子香烟,售价为15元,如果加烟油的话就30块钱。第五小学校门口共有三家小卖铺出售电子香烟。该校一名学生告诉记者,这三个小卖铺分别是健力宝小店和它右边隔壁的小卖铺,以及健力宝小店对面一家钉着“梁记配钥匙”木牌的小卖铺。另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曾在附近一家小卖铺里买过一支电子香烟,30块钱,用的他平时攒的零花钱。

满足好奇心 想知道大人抽的烟是什么味道

据了解,第三小学附近卖的电子香烟与普通的香烟“味道”不同,它有水果味、红牛味以及其他口味。李子彬用手机换的那支电子香烟是牛奶味的,记者在第三小学门口的“第二家店”里买了两支电子香烟,分别是葡萄味和草莓味。这些电子香烟的香味都很浓烈,记者将还未拆除包装的葡萄味电子香烟倚在鼻尖上,透过包装的缝隙就可以闻到葡萄香味。李华也试着抽了一口李子彬买的电子香烟,之后,他说了句“很香”。

一个四年级的学生说,从今年9月份开学以来,第三小学开始有不少学生购买电子香烟。他们跟记者说,之所以抽电子香烟,纯粹就是“想知道我老爸和那些大人抽的烟是什么味道的。”买了电子香烟的学生,都趁着家长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抽,更有甚至是在课间或者放学时候,跑到学校的厕所里抽。除此之外,这些小学生还通过彼此“分享”的方式,试试看电子香烟到底是什么味道?

李华说,李子彬曾告诉他,上个学期,校门口还有人卖过香烟,一块钱3支。后来,学校周边商铺都被有关部门勒令关门了,直到现在这些店面都没开门营业。而李子彬所说的香烟就是从这些店铺里买的。如今那大三小的“第二家店”就曾是那些商铺中的某一家,后来搬到现在位置。

该校分管政工的邓副校长介绍,对于校门口外的流动小商贩向学生出售物件情况,该校最近组织学校领导到校门口监管,组织文明监督队员在大课间时间进行巡查监督,并利用早会对学生进行控烟等方面教育,组织各班主任召开以控烟为主题的班会。

商贩提高警惕 对售卖电子香烟抵死不认

11月30日上午,当记者带了一部旧手机到那大三小附近询问那些流动商贩有没有电子香烟换售时,这些商贩统一回答没有;11月31日上午,记者再来到“第二家店”问售时,对方也是一样的回答。

11月31日上午,三小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愿意帮忙换售电子香烟。记者注意到,当这名学生拿记者的旧手机到流动商贩“阿叔”面前时,只说一句“换电子烟”,这名流动商贩头也不抬,拿了手机看了几眼,就从包里拿出一支电子香烟和一瓶烟油,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当天,记者通知了儋州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这名商贩发觉后抱起地上装有仓鼠和乌龟的铁笼后跑了,工作人员追不上。经在场学生的指认下,那大镇东风派出所民警扣押了这名商贩的一辆摩托车。经了解,这位“阿叔”提供“转盘”,让学生付钱后玩拨换取奖品的行为属于赌博行为。

当天下午,工商执法人员到“第二家店”询问其向学生售卖电子香烟的情况时,该店老板却说,他们是刚刚盘下那家小卖铺的,她卖给记者的那两支电子香烟是之前的老板卖剩了转给她的,已经卖完了,而她自己也没进过货。在问询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查看了她的店铺,但并没有看到任何电子香烟。

但记者在当天上午从这家小卖铺里走出来后曾看到,一名小学生在这家店里买了一支电子烟。对此,该店老板说,“你把这个学生找来,我真的没有卖,你们要看到我卖的话,要罚多少就罚多少。”

专家:电子香烟属于香烟替代品主要是为烟瘾人士提供

记者拿旧手机让学生帮忙换来的电子香烟,烟油是“中华”味。不同于记者先前买的那两支,这支电子香烟的外包有中文上写着“中国制造”、“呼吸间的享受”、“健康替烟产品”等字眼。

瓶子上写着,不建议或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以及三高患者使用该产品;此外,上面注明烟油的制造成分有进口食品级丙二醇、丙三醇、植物提取物、食用香精及烟碱。据了解,烟碱就是香烟中含有的尼古丁。至于丙二醇,一种性状无色黏稠稳定的吸水性液体,几乎无味无臭,易燃,低毒的化学试剂,在化妆品、牙膏和香皂中可与甘油或山梨醇配合用作润湿剂。在染发剂中用作调湿、匀发剂,也用作防冻剂,还用于玻璃纸、增塑剂和制药工业,过量使用有引起肾脏障碍的危险。丙三醇,俗称甘油,是一种无色、无臭、无毒、味甜,外观呈澄明黏稠液态的有机物。

海口市人民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曾慈梅介绍,电子香烟属于香烟替代品,主要是为烟瘾人士提供的。电子香烟虽说与市场上贩卖的香烟不同,但就正常情况而言,其本身还含有尼古丁和焦油的,只是含量偏少。尽管如此,电子香烟本身还是存在危害的,因为尼古丁本身就是有毒物品,长期使用能让血管收缩,产生兴奋作用,从而上瘾。总之,这样的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而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一方面,曾慈梅表示,低成本制造的电子香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可能更严重。一般而言,电子香烟作为香烟的替代品,其成分较为单一,以尼古丁为主。但廉价的电子香烟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是造假产品,作为低成本制造的商品,它的成分可能不止尼古丁,里面可能添加了更多的杂质,这些杂质不排除是有害物质。

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香烟属于违法行为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告指出,“虽然我国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但是市面上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而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并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问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规定。烟草专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六十七条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商报全媒体 椰网/海拔APP实习记者 林万丽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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