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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观点
揭秘加热不燃烧电子烟IQOS灰色销售链 暴利背后已有多起罪案发生
2018-10-24  浏览:11    加热不燃烧电子烟

IQOS电子烟,一种介于真烟和纯电子烟之间的新型产品,在中国烟民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大街上,你随时可以看到,有烟民一手拿着一个类似小型充电宝一样的外壳,一手不断把一根装填烟弹用的笔状物送到嘴边,然后嘴鼻中还会喷出烟雾。

淘宝上,你可以找到大量提供这种电子烟维修的店铺,不过,维修只是个幌子,实际上他们可以通过私下沟通售卖电子烟和烟弹。而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有人则直接在售卖。

8月33日,因为利用网络在国内贩卖IQOS电子烟,两名中国在日本的留学生被陕西公安部门抓获,涉案金额近千万,该案成为陕西首例IQOS新型烟草案。此前浙江、绍兴、上海、温州、大连、山东等地距出线IQOS走私案。

目前在网络上销售包括IQOS在内的电子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批发商遍布全国各地,利润惊人。

一方面,因为据宣传可以很大程度降低烟草对人身的伤害,虽然价格不菲,但IQOS市场和需求巨大。一方面,因为走私和烟草管制原因,有关部门正在加大打击力度。而另外一方面,一部分人为了暴利铤而走险。

IQOS到底有没有其宣传的那样,极大降低烟草对人身的伤害?这种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子烟在中国如何售卖?什么样的渠道才可以合法销售?

“一种更健康的吸烟方式”

半年前,已有10年烟龄的陈国新(化名)开始选择一种新的替代品——“IQOS”电子烟。这是一种口感上非常接近于传统香烟的新型电子烟,目前主要在日本等少数国家流行,但是,该产品目前在中国并未被有关部门准许销售。

之所以选择电子烟,缘于很大部分烟民一方面知道吸烟的危害,另一方面又无法在短时间内顺利戒烟。据说,电子烟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可能性,而IQOS更能满足烟民的吸烟体验,从而流行开来。

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全球十分之一的死亡是由吸烟引起,而在这些死亡案例中,一半以上发生在中国、印度、美国以及俄罗斯。

这个恐怖的数据已经被陈国新的女朋友注意到。他的女友是广州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一名护士,在她“你再吸烟我们就不结婚”的威胁下,自称“大男子主义”的陈国新最终做出让步,改吸IQOS电子烟。

IQOS电子烟是知名烟草品牌万宝路的母公司Philip Morris(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研制的。Philip Morris称,IQOS电子烟采用特制非燃烧烟草配方,尼古丁、焦油含量均比传统烟低,不含致癌物,被认为是一种更健康的吸烟方式。

IQOS电子烟主要包括“烟具”和“烟弹”两部分,其工作原理是通过烟具即加热棒烘烤加热烟弹产生烟雾,而非直接燃烧卷烟。

Philip Morris生产的电子烟烟具称为IQOS,同时生产配套适用IQOS烟具的烟弹主要有Marlboro(万宝路)、PARLIAMENT(百乐门)、HEETS(黑丝)等品牌。

从外观来看,IQOS形似一个矩形充电宝,大小只有普通烟盒的四分之三,主要由充电盒和烟杆组成,其中,烟杆只有一个成年人食指大小;而烟弹则与一根普通的香烟尤其相似,只不过长度仅有普通香烟的三分之一。

“它(IQOS电子烟)口感真实,与普通香烟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烟味稍微淡一些。”陈国新说,“但它不仅有害物质少,还能让我找到烟吸的感觉。”

张国新是通过朋友介绍后从网上买到IQOS电子烟的。但他最近发现,只要在网上输入“IQOS”“电子烟”等关键词,很容易就能联系到这种新型香烟的贩卖者。

在微信朋友圈上贩卖IQOS电子烟的卖家,都打着“唯一具有真烟口感的就是IQOS,不抽永远不知道它有多好,科技改变生活”、“开创新型健康吸烟模式”等广告。在淘宝上,以前有很多店铺直接售卖IQOS的烟具和烟弹,后来被监管部门要求下架,于是出现了大量以维修为名的商家。实际上,维修基本是幌子,更多还是从事私下烟具和烟弹的买卖。

这样的“一种更健康的吸烟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烟民像陈国新一样,逐渐转向了IQOS,并由此催生了IQOS在网络上甚至线下被非法销售的产业链。

张力(化名)就是一名专门做IQOS电子烟批发的卖家,每天在朋友圈上更新若干条产品内容。

根据价格清单,张力批发的IQOS价格每个在1350元到730元之间,其中最高的是法拉利款。而万宝路等烟弹价格每条(一条十包,一包十根)在360元到580元。

张力告诉记者,他们可以一次性向买家批发上百个IQOS和几百条烟弹,如果需要1000个以上,他们可以分批到货。

相比于张力的批发价,名叫李建国(化名)的另一名商家则相对便宜一些,比如,同样的一款法拉利,张力卖1350元,李建国售价为1350元。

到底IQOS是否如其宣传的那样低害?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加热烟草制品的危害低于常规烟草。该组织还指出,鉴于此类加热烟草制品上市时间较短,还未能研究其可能影响,不能得出其能帮助戒烟这一结论,需要进行独立研究以确定影响,进而评估有关产品的安全性和风险。

中国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指出:“虽然烟草制品的种类和吸食方式多种多样,但科学研究表明,没有一种烟草制品是安全无害的。无论是何种烟草制品、通过何种方式吸食,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个烟具可净赚几百元

张力和李建国的IQOS电子烟主要来自日本。张力告诉1℃记者,按照相关规定,中国游客一次只能从日本携带一个IQOS和两条烟弹,但他们有着一个庞大的游客团队。

张力没有具体透露这个团队的详细情况,但一位要求记者匿名的IQOS电子烟批发商则向1℃记者解释称,这类团队主要和导游合作,导游通过大量采购后分发给自己所带的游客,同时分给游客部分利润。

“甚至有的批发商本身就是导游。”这位要求记者匿名的IQOS电子烟批发商补充说,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卖家通过直邮的方式把IQOS电子烟从日本寄到买家手中。但相对来说,和导游合作的方式最安全。

根据记者调查和此前警方公布的相关案件来看,在国内非法销售IQOS电子烟的渠道和方式几乎一致:从日本代购,然后在国内主要从在网络上销售,线下销售则主要是熟人间的介绍。

比如,3018年3月,浙江绍兴警方就破获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在该案中,杨某和陈某是一对夫妻,原本在义乌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但他们后来发现,销售IQOS电子烟可以快速致富。两人很快就在网上注册店铺销售IQOS电子烟,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站等多种途径进行推广。

经过查证,民警发现,杨某和陈某通过导游和留学生进货,该网店销售金额较大。随着深入调查,警方进一步发现,卖家遍布浙江、天津等全国二十余省市。

这些卖家组建了专门的微信群,每个卖家都加了十几个电子烟销售群,需要货源,就在群里发个消息,立即会有人提供。卖家之间也会互相调货。

在销售期间,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警惕性非常之高,利益链间的每一个人每次交易结束,都会删除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同时也会提醒对方删除记录。有的还会更换店铺认证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的账号信息。

暴利是杨某、陈某等人愿意铤而走险的动因。“一般来说,一个IQOS卖家可以净赚500元左右。”上述要求匿名的卖家说,“而一条烟弹可以净赚七八十元。”

在上述绍兴一案中,仅在警方查证的半年时间内,杨某和陈某夫妻二人的网店营业额就达到数百万元,他们的车也从现代升级到了宝马。

在与数名IQOS电子烟交流过程中,记者发现,张力批发的价格相对贵一些。当记者以买家的身份抱怨他的IQOS价格过高的时,张力解释说,现在山寨的IQOS电子烟非常多。“没办法,有需求又买不到,肯定有人想办法仿造。”他说。

暴利同时引发了仿制和假冒产品。

作为一位资深的IQOS电子烟批发商,张力已经锻炼出一眼就能辨别IQOS真假的能力。为了避免再次上当,张力后来对正品和山寨的IQOS进行拆解研究。他向记者发来的一张“原装正品”和“国产山寨”的IQOS对比图片后解释说,相对于原装正品,山寨货做工非常粗糙。

张力还说,据他了解,IQOS国产山寨货主要来自深圳。

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第一财经1℃记者对目前已经被侦破的案件梳理后发现,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千万元以上。

据浙江绍兴警方介绍,杨某和陈某夫妻一案涉案金额超过六千万元。在抓获包括杨某和陈某在内的19名嫌疑人后,警方还查获了共计价值百万余元的3000余条IQOS电子烟弹,以及700余件IQOS电子烟具的实物。

杨某和陈某等涉案人员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这还不是最高的。

3018年1月33日,宁波市公安局通报的一起全国首例非法销售IQOS电子烟案显示,其涉案金额上亿元,共有1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这些人涉嫌犯罪所为何来?

在中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由中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私自销售未经许可的国外卷烟,将涉嫌走私和非法经营等犯罪。

“这(IQOS电子烟)是个新鲜事物。”中国烟草总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1℃记者说,“在我们行业内属于抵制品。”

3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3017年11月,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相关单位送检的IQOS“烟弹”样品成分进行了鉴别检验,从中检出烟碱、四种烟草特有的N-亚硝胺、以及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右旋烟碱旋光异构体比例范围、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次要生物碱种类,判定“烟弹”样品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因此,如果是真品Marlboro、PARLIAMENT、HEETS等IQOS“烟弹”,应属于烟草制品。

目前已经公布的官方资料显示,在今年上海首例团伙销售IQOS电子烟案件中,公安机关查获IQOS烟卷共计3000余条。经上海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其中3015条为真品IQOS卷烟,烟支填充物均系烟草制品。

3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苟某等5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故卷烟的经营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上海检方表示,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苟某等人显然没有进口烟草专卖品的资格,也都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不具备在中国经营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苟某等人经营销售的IQOS卷烟均从国外走私入境,经鉴定均为无“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的真品卷烟。其非法从境外购进卷烟在国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数十万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同时,苟某非法从境外购进卷烟,其行为同时也符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特征。如果能够查实其偷逃的应缴税额达到构罪起点,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在得知上述案情后,张力给记者发来信息说:“大家都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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