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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卖IQOS,被警方注意,竟扯出一条巨大贩烟网络
2018-10-21  浏览:415    电子烟行业网

近年来,IQOS等加热不燃烧产品逐渐兴起,而在我国监管目前仍然明令禁止的背景下,不少违法份子铤而走险,仍然在暗下违法销售。

日前,浙江省宁波警方抓捕了一起违法销售IQOS团伙,涉及地域覆盖四川、重庆、黑龙江等多个地域。

据警方消息,该团伙销售IQOS的渠道,一个分发到各个下家销售,另一个则是通过微信网上售卖。

以该团伙中的上家曹某为例,其通过微信销售IQOS烟弹,就达到了35000余条,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上图即为监管机关查获的烟弹。从图中可以看到,该团伙销售的产品之一,为HEETS烟弹,系IQOS的主流烟弹之一。

在具体的销售中,该团伙还多次采用假名字、假收货地址等方式进行运输,试图掩人耳目。但随着销售网络的逐渐扩大,最终仍然被警方注意,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属于“非法经营罪”。目前,曹某等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IQOS属于国际烟草巨头菲莫国际旗下的一款加热不燃烧产品。早在此类产品兴起之初,我国烟草总局就已进行过解释:使用烟丝作为原料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本质上属于烟草专卖品,应当纳入国家烟草执法的范围。

除国外烟草企业外,我国的云南中烟、广东中烟、安徽中烟等各地中烟公司,也先后投入资金支持,研发相关加热不燃烧产品或专利技术。

截至目前,中烟公司研发的加热不燃烧产品,面向市场均为海外,并无一支设备或烟弹销往国内市场。

我国国内市场中销售的加热不燃烧产品,均属于未经批准的违法走私或销售行为下的产物。

云南中烟MC系列产品,面向韩国市场销售

对于国内的烟民朋友来说,购买加热不燃烧设备的唯一合法渠道,是通过海外购买。以在日购买IQOS为例,根据规定,一本护照可以携带一个IQOS烟具和两条IQOS烟弹。

更多,则会被海关以涉嫌代购的名义,直接扣下,甚至携带烟具或烟弹的人,也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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