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通告中特别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文件指示精神,目前全国各省市区县也开始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这里,小编为您汇总了全国14个省市区地方烟草局对电子烟的管理措施。
1、宁夏石嘴山市局“五个到位”切实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近期,宁夏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学习通告精神,充分认识“电子烟”存在较大风险,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开展电子烟专项治理行动,明确行动目标、进度安排及工作举措,深入调查辖区市场及学校周边零售商户电子烟销售情况,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三是宣传引导到位。通过走进石嘴山电台服务节目,利用石嘴山烟草专卖局微信公众平台和印制通告海报等形式,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吸烟包括吸食电子烟危害健康等内容的宣传力度。
四是通告张贴到位。将通告海报广泛张贴于本行政区域各卷烟经营零售客户店堂、中小学校内外、社区公告栏、各级烟草专卖局办公场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场地等,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
五是沟通协调到位。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深入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联合检查活动,通过职能互补督促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
3、西藏自治区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相关文件精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西藏烟草全区行业专卖、法规人员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张贴在西藏全区各中小学、烟草专卖机关附近,并就公告内容向周边群众进行了宣讲。
下一步,西藏烟草行业将继续做好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相关工作。
一是在市场检查、普法工作中重点向相关市场主体、中小学校、学生家庭做好针对性的宣传,从学校、家庭、市场主体多方位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二是增强专卖执法打击力度。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制定检查计划,把校园周边市场作为近阶段重点检查区域,坚决打击向中小学生售烟、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将中小学校周边零售客户密集区域作为重点监管区域,进行宣传服务,严防零售客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要求零售客户在柜台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引导零售客户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
3、大连市局三项举措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近期,大连市烟草专卖局明确三项举措落实专项工作,强化控烟履约担当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危害。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工作,形成法规部门主抓、其他部门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工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在中小学校内、办公场地、学校周边的零售商户内的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强调电子烟的危害性,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过外网、内网、微信等平台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吸烟环境。
三是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与本辖区市场监管局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开展专项宣传,在市场走访过程中加强政策宣贯、传达相关要求;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4、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局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遏制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辖区卷烟市场,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三步走,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通过走访服务、流动宣传形式,深入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客户、电子烟经销商门店发放《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卷烟零售客户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警示标识,进一步提高卷烟零售客户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卷烟零售客户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二是开展中小学周边市场监管。采取定期巡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卷烟零售客户检查和无证户排查频次,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假、非、私”卷烟和“拆包售根”的行为,全力规范中小学周边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按物流寄递环节治理工作机制,不定时巡查辖区物流寄递企业,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实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物流寄递违法违规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3313”举报投诉电话等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未成年人涉烟投诉举报;并在学校周边发放烟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提醒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在遇到涉烟问题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5、湖南岳阳县局开展 “护苗”行动整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
近期,岳阳市岳阳县烟草专卖局在辖区组织开展“护苗”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告精神,整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净化中小学校园周边卷烟市场环境。
岳阳县局专卖执法人员先后对辖区内的县一中、县二中、县八中三所学校周边商铺进行突击检查。一是通过询问经营业主、走访商铺临近居民等方式,着重检查商铺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和“拆包售支”售卖等行为;二是向经营业主宣讲烟草行业政策法规,尤其是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制品的处罚措施,提升各商铺主动规范卷烟零售行为的意识;三是面向消费者、群众、学生开展烟草知识宣传,阐述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性,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监督。此次行动共突击检查商铺31家,走访民众30余人次,宣传烟草知识30余次,未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岳阳县局将在引导各商铺诚信守法自律经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烟违法违规行为,肃清校园周边卷烟市场违法行为,为中小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社会氛围。
6、湖北黄石市局畅通“三个渠道”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近期,湖北黄石市烟草专卖局从畅通渠道入手,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强化控烟履约责任担当。
一是畅通宣传渠道。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发动职工及其家属、卷烟零售客户宣传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危害,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一周内做到宣传全覆盖。
二是畅通监管渠道。将电子烟终端销售情况和供应流向纳入市场监管重点范围,利用专业平台报送涉电子烟违规信息。部署专项行动针对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
三是畅通合作渠道。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市级、县级局、管理所三级互动机制,及时分析现状、统一安排,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7、天津市局(公司)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通知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近日,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开展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宣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市局(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局要求,及时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积极组织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内外网站、烟草期刊等平台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引导广大零售客户守法经营,促进社会公众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对外宣传,发放海报。市局(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全市中小学校、市场监管部门场地数量,发放《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海报,并做好海报的张贴和宣传工作。
四是加强管理,持续监管。市局(公司)要求要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到市场检查、普法宣传、零售客户培训等工作中,积极与本地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共同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创良好社会环境。
8、河北大名县局严打“电子烟”强化中小学校周边市场监管
日前,邯郸市大名县烟草专卖局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文件精神,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紧摸排,掌握实况。要求全体专卖人员严格按照通告精神及市局通知要求对辖区零售客户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并将中小学校周边的零售客户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全面掌握零售客户销售电子烟情况。
二是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既要向零售客户宣传“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相关规定,明确政策法规红线,引导诚信守法自律经营;又要走进校园,向未成年人宣传电子烟的危害,提高未成年对吸食电子烟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违法卷烟。
三是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分区域、分重点进行检查。同时,积极与辖区内中小学校校方沟通配合,共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9、北京昌平区局严打“电子烟” 强化学校周边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近日,昌平区烟草专卖局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高度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通告精神,加强市场走访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向中小学生售烟、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加强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进行严格勘验,严格审批,促使规范经营氛围形成。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吸烟包括吸食电子烟危害健康等内容的宣传力度,要求卷烟零售客户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抵制违法卷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是联合执法,注重实效。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涉烟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10、青海格尔木市局积极安排部署辖区电子烟监管工作
近日,青海格尔木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安排部署辖区电子烟监管工作。
一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辖区零售客户进行走访排查,全面掌握零售客户销售电子烟情况,并将中小学校周边的零售客户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防其向中小学生销售电子烟。二是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利用互联网收集整理有关电子烟的危害,多渠道面向辖区零售客户和未成年人开展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切实提高零售客户和未成年人对吸食电子烟危害的认识。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与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联系,对学校周边销售电子烟的零售商店进行查处,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的商家进行查处。
11、广西上林县局“三举措”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近期,南宁市上林县烟草专卖局“三举措”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LED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危害和经营者违法责任的宣传力度,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列入自律互助小组会议宣讲主要内容,结合APCD检查走访,加强对零售客户的普法宣传,提高零售客户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全面排查,持续管控。结合中秋、国庆期间烟草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开展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行为专项治理,对全县中小学周边文具店、食杂店、便利店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把治理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持续营造电子烟管控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积极联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中小学校周边市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后续监管机制,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后续监管和行政处罚手段加以惩戒,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者。
13、江苏常州市局三措并举加强校园周边电子烟监管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近日,江苏常州市烟草专卖局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文件精神,为“无烟”开学季保驾护航。
一是加紧摸排,掌握情况。对学校周围零售户及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弄清有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现象,建立健全校园周边零售户档案,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劝说和教育引导,对“13313举报投诉电话”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标识有破损的,及时补贴到位。
二是双向出击,广泛宣传。走进中小学校园,向中小学生发放《电子烟危害手册》,讲解电子烟的特征和危害,引导学生自觉远离电子烟。走进校园周边零售户,发放《加强电子烟监管告知书》,宣传电子烟新型监管办法,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
三是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零售商店、租赁摊点和流动摊贩进行细致检查,严厉打击不听劝告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管住一块、带动一片”,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3、宁夏区局“五项举措”全面推进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全面开展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开展学校周边商户销售电子烟情况调查,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档案规范要求建立台账。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依据通告内容,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行动目标、进度安排、工作举措等,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开展专题宣传。把通告宣传工作作为市场检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通告主要内容。将印制好的通告海报,广泛张贴于客户店堂、中小学校内外、各级烟草专卖局办公场地等,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同市场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与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注重把电子烟产品市场监管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14、柳州市鹿寨县局积极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近日,柳州市鹿寨县烟草专卖局组织专卖人员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协调到位。积极联系协调当地教育管理部门,以发函的形式保持密切沟通获取教育部门的支持,依法履行电子烟产品对中小学生侵害的监管,共同推动《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宣传到位。组织专卖人员将《通告》张贴于本辖区各中小学的校内外、烟草部门办公场所、工商部门办公场所。另外,通过市场巡访、自律互助小组会议等渠道,向零售户宣传《通告》警示教育信息,大力宣传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力争获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
三是监管到位。积极联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研讨制定中小学校周边市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后续监管办法,及时督促各类经营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推动后续监管和行政处罚手段加以惩戒,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者。
结语:除了以上地方烟草专卖局之外,其他地方的烟草专卖局也正在准备出台相关的电子烟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