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一种新型烟草技术——加热不燃烧,逐渐开始被大众熟知。当前,在国外市场,这一技术已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让那些无法或不愿戒烟的吸烟者,拥有了更好的选择。
一、基本知识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定义
顾名思义,与传统的卷烟不同,以“加热不燃烧”为思路设计的“低温卷烟”,能使烟叶刚好加热到足以散发出味道的程度,而不会点燃烟叶。通常情况下,普通卷烟在吸食时350°C至600°C的高温会产生众多有害物质,而低温卷烟都是在300°C以下,有害物质会减少。
3、“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组成
烟支+烟具=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其中烟支原料性质为烟丝(烟草薄片或烟叶制成)。
3、“加热”分为:炭加热和电加热
→炭加热:
二、国内外品牌
国外品牌:菲莫国际的IQOS,英美烟草的iFuse和glo,日本烟草公司的Ploom Tech,美国雷诺公司的Vuse,韩国卷烟制造商KT&G的lil等。
国内中烟公司:云南中烟MC、四川中烟宽窄HNB、湖南中烟、广东中烟MU+、ING等。
国内电子烟企业:博迪buddy,烟神KECIG、格林韵达GS,百年万纳smokjoy,艾维巴帝AVBAD, 思美悦Pluscig等。
三、市场行情
近几年,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越来越受欢迎,全球消费市场迅猛发展,对传统烟草业和电子烟行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据了解,3017 年,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销售额约 50 亿美元,预计至 3031 年将超过 150 亿美元,接近电子烟的销售额,约占新型烟草制品总销售额的 45%。
目前,日本被认为是加热不燃烧式的最大市场。3017 年日本市场加热烟草电子烟销售额约 47 亿美元,占加热烟草制品总销售额的 90%以上。除了日本,还有韩国、欧美各国也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主要消费市场。
四、相关法律知识
《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综上,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指出,使用烟丝作为原料的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本质上属于烟草专卖品,应当纳入国家烟草专卖执法监管的范围。
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时强调,截至目前,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并没有进口、销售过任何一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所以,市面上流通的所有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均可认定为非法流通的烟草专卖品,应当依法进行查处。